防疫停課期間,請教育人員持續關懷學生並落實通報

發佈單位 : 輔導室 發佈人員 : 蔡緣慧 發佈時間 : 2021-05-26 11:36:13

依據國教署110年5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62651B號公文。
主旨:防疫停課期間,請學校持續關懷學生並落實通報,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民眾110年5月19日致教育部部長信箱轉送至本署民意信箱辦理(信件編號:202105180296)。
二、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等規定,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在執行職務,知悉有疑似家庭暴力或知悉兒童及少年有遭受傷害情形,應立即以紙本傳真或至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網站通報(網址https://ecare.mohw.gov.tw/),至遲不得逾24小時。
三、請加強宣導並持續關懷學生、幼兒有無受虐、性侵害、兒少未獲妥善照顧(兒少脆弱家庭)、家庭暴力等事件發生,並利用線上學習機會,提醒同學各種預防觀念,使學生能夠學會自我保護,建立應有的危機意識;於防疫停課期間關懷不間斷,透過臉書、班級群組等知悉有上開情形,立即辦理通報。如為輔導關懷學生,仍應持續關注與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