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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手冊 / 學生手冊 / 13-新竹高商重大暨偶發事件(危機事件)處理實施計劃

國立新竹高商重大緊急暨偶發事件(危機、校安事件)處理實施計劃

                                

一、依據

(一)依國教署1058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87101A號函文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校實際需求辦理。

二、目的

(一)建立校園危機處理及管理之概念,加強校園危機事件之防制,減少偶突發事件之發生。

(二)訂定校園危機處理之應變流程,成立危機處理小組,能妥善快速處理偶突發事件,減少傷害。

三、實施方式 :

   本校成立「校園緊急事件危機處理小組」 (以下簡稱本小組 ),其組成方式、組織成員及工作職掌 如下 :

(一)組成方式 :

1.校園緊急事件危機處理小組依任務編方式成之。

2.召集人或小組成員如係當事人時,應遵守迴避原則。

(二)組織成員與工作職掌:校園緊急事件危機處理小組織成員與工作職掌(詳如附件 1

四、偶發事件之預防

(一)積極宣導預防偶發事件之危機意識,務使全體教職員工熟讀明瞭。

(二)建立校園危機處理緊急聯繫通報網(如附件2),可供第一線處理人員緊急聯絡使用,並隨時完成更新。

(三)偶發事件處理第一線人員(導師、護理師、教官、學務主任)校園危機處理策略流程(如附件3)為原則,實施觀念宣導及處理。

五、校園緊急事件危機處理流程:

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辦理校園事件處理,相關偶發事件通報、處理流程標準作業流程圖及作業要項如附件3

(一)平日:(流程圖如附件4)

1.值勤教官及警衛人員接獲緊急事件通報後,立即前往現場處理同時知主任教官。

2.主任教官接獲通知後,視情況向學務主任、校長報告若為重大緊急 事件得召開校園緊急事件 危機處理小組會議。

(二)假日或非上班時:(流程圖如附件5)

1.值勤教官及警衛人員應負緊急事件接案之責任,並保持密切聯繫。

2.對於水電設施及其他一般事件,警衛人員直接處理,並於工作登記簿上載及通報總務處人員以利掌握處理。

3.對於涉及學生之緊急事件,警衛人員應通知值勤教官並視事件情況必要時須通知警消單位處理;值勤教官接獲事件後應逐級通報並赴現場,校長視狀況召集校園緊急事件處理小組。

六、校園緊急事件危機處理方式:

(一)學生在校期間安全,由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共同負責。

(二)學校健康中心應依教育部頒定之標準充實設備,並補充必備藥品。

(三)各班導師應填製學生家長緊急事故聯絡人電話,並隨時更新,除留存自存一份外,教官室、學務處、健康中心都應掌握,以利緊急事故協助學生。

(四)校內教職員工發現學生緊急傷病情況時,應迅速通知健康中心、教官室及任課老師、導師處理。

(五)病情較輕及身體意外小傷(輕微擦傷、跌傷、肚子痛、經期、發燒等)由護理師作適當處理;病情嚴重(危急)者,予以緊急處理後儘速送醫,同時立即通知家長確認送醫情況。

(六)學生因緊急傷病經健康中心處理及評估後認定需送醫治療時,各處室及護理師、導師之職責如下:

    1.教官室:負責緊急意外之一切支援。

      (1)確認協助送醫人員,並安排其職務及課務代理事宜。

        (2) 安排送醫交通車輛。

      2.教務處:負責安排老師代課事宜。

      3.護理師:

        (1) 傷病學生之急救處理。

 (2) 重大傷害,如送醫途中有生命危險或傷勢惡化之顧慮時,由護理人員陪同老師護送就醫。

 (3)一般外傷需縫合或脫臼骨折患者經止血、固定包紮處理後,通知家長;則經徵求家長或緊急聯絡人同意後送往醫院,由老師或教官護送就醫。

 (4) 協助學生痊癒後檢具必要文件,送健康中心辦理學生平安保險理賠。

   4.導師:

       1)負責與家長聯繫、學生之緊急送醫與後續處理事宜。

(七)發現發生火警、竊盜、爆裂物、集體鬥毆、搶劫、恐嚇、綁架等案件時,任何目擊者均請立即報警並通知學務處。

(八)為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案件,午餐應每日保留學生午餐餐盒備驗。若發生學生食用後不適、中毒情形應即刻通知衛保組,俾便上報教育局及衛生局處理。

(九)校外教學發生偶發事件時,依本校「偶發事件」處理辦法之流程與原則處理。

(十)重大緊急事件發生後加以調查,了解發生原因,以便制定因應對或注意事項並轉達全校師生以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如有需要,應請輔導室於事件中、事件後積極輔導個案學生心理與後續關懷。

七、事件處理流程:

(一)相關處理流程:

事故發生→現場處置→護理診斷→

   1.輕症→健康中心處置→觀察→回教室

        2.重症→通知老師→通知家長(徵詢送醫之醫院)→撥119支援救護車→導師、教官陪同送醫

           3.犯罪案件報警→通知家長→相關處室共同處理→呈報上級→交付家長→追蹤處理→結案→召開「危機小組」會議,統一對外發言。

 (二)立即通報上級機關。

 (三) 尋求支援,分工合作迅速有效處理。

(四)商請家長會或地方中立人士參與協調。

 (五) 建立與媒體溝通應對的技巧 。

 (六) 輔導轉介:配合輔導人員安撫情緒,建立檔案。

八、事件的處理原則 :

(一)迅速研判,決定處理步驟。

(二)避免事態擴大,又不隱瞞事實原則,注意隱匿心態之拿捏。

(三)慎選發言人,統一對外發言—信譽卓著,口齒清晰,言語誠懇。

(四)溝通目標明確,勿旁生枝節,且能選擇適當時機發言。

(五)救人第一,安撫受害者。

(六)公開資訊,透明化處理。

(七)技巧強調「組織目標」,勿造成任何一方再度傷害。

(八)慰問相關人員,理賠補償。

(九)配合檢調,勇於負責。

九、事件之事後重建:

(一)確實追蹤輔導,關心後續發展。

(二)召開檢討會議,重新調整行政行為。

(三)落實改進措施,研擬因應策略。

十、本辦法經校長核淮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1

國立新竹高商校園危機處理小組成員執掌分配表

 

分組

稱謂

負責人

組員

工作要項

備註

指揮督導組

校長

秘書

一級主管

一、召開緊急應變小組會議,分配任務。

二、選定對外發言人。

三、召開家長說明會。

四、通盤緊急調配學校人員。

五、檢討報告統整。

 

醫療救護

學務

主任

衛生組長

護 理 師

一、健康中心(校護),負責傷者簡易救護工作。

二、成立救護組,負責運送傷者就醫,即時回報狀況;駐院人員調派,定時回報傷者就醫狀況,並協助傷者出院等事宜。

三、轉介各處室及相關上級單位輔導協處。

四、衛生局:腸病毒、食物中毒等事件,同時須通報教育處體健科。

五、鄰近醫院:遇群體中毒事件,須先行聯繫鄰近醫院,協調相關救援協助工作。

支援協調

總務

主任

 

庶務組長

各班導師

 

一、協調相關單位,研討保險、理賠等相關事宜。

二、印製相關資料,告知注意事項及緊急聯絡管道。

三、成立機動組,即時協助突發事件處理。

四、後續場所清潔消毒。

輔導

主任

輔導老師

一、對於到校家長、關心電話,妥適說明傷者就醫情形,處理狀況。

二、社會處:家暴,性侵害等少年保護事件,同時須通報本市家暴中心。

三、聯繫學校志工協助救援工作。

四、主動聯繫住院學生家長,告知學生送醫情形。

五、後續心理健康輔導。

秘書

 

一、由新聞接待人員過濾媒體要求:

(一)了解媒體欲採訪內容。

(二)安排發言人受訪。

(三)婉拒媒體拍攝與個案有關畫面。

二、發言人對媒體作出正式回應,回應原則:

(一)對於家庭暴力、性侵害等事件,法令有所規範不得提供者,不予提供。

(二)在法令規範之內者提供事實澄清。

(三)有關學校依規定處置部分予以說明。

作業管制

主任

教官

 

生輔組長

   

 

一、緊急通報相關單位:

(一)教育部:甲、乙、丙級事件請於時效內於校

      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http//

      csrc.edu.tw 填報偶發事件通報表進行通

      報。

(二)派出所:入侵校園、械鬥、墜樓等校園偶發事件,同時須通報當地派出所進行處理。

(三)消防隊:遇火災、水災等偶發事件,及需調派救護車輛處理之緊急事件,應立即通報一一九調派救災救護人車到場進行搶救。

二、掌握情形,定時通報對外發言人及上級

    機關。

三、掌握校內秩序維護或疏散。

 

 

 

 

 

 

 

 

 

 

 

 

 

 

 

 

 

 

 

 

 

 

 

 

 

                                                               附件2

國立新竹高商校園危機處理緊急聯繫通報網

   校外通報網

單位

聯絡電話

備註

教育部校安中心

02-33437855

概括校園偶發事件

新竹市衛生局

03-5355191  

針對食物中毒或法定傳染病等事件

新竹市少年隊

(03)5247640

少年單純個案刑事事件

新竹市校外會

03-5728585

學生校外生活輔導相關事件

新竹市二分局

03-5728750

校園械鬥,入侵等概括刑事事件

新竹東勢派出所

03-5728758

校園械鬥,入侵等概括刑事事件

新竹市消防局光復分隊

03-5234918

校園火災、水災等急難事件

  

   醫療聯繫網

醫院名稱

電話

備註

馬偕醫院

(03) 611-9595

用於協助、安排校園食物、瓦斯中毒等緊急事件,師生救護,醫療等處置措施。

國泰醫院

(03)-527-8999

台大新竹分院

(03)532-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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