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自治幹部選拔訓練及運用計畫
一、依據:
新竹市學生校外會印製之「學生自治幹部服勤手冊」及本校實際需要訂定之
二、目的:
培養學生自律、自愛精神及責任、榮譽感,提高學生幹部之領導才能,協助學校學務工作及生活教育之推行
三、自治幹部區分:
(一)班級幹部
1、班長
2、副班長
3、風紀股長
4、事務股長
5、體育股長
6、衛生股長
7、服務股長
8、圖資股長
9、輔導股長
10、環保股長
11、合作股長
12、實習股長
13、設備股長
14、班代
(二)生活輔導幹部
1、校內生活輔導幹部
(1)值星班長
(2)糾察隊
2、校外生活輔導幹部
(1)交通服務隊
(2)糾察隊
(三)社團幹部
四、自治幹部選拔標準:
(一)思想及觀念正確、品德優良。
(二)富有高度榮譽感及強烈責任心。
(三)具有領導能力,熱心公益。
(四)為人謙虛、處事穩健、協調配合良好。
(五)明辨事非、顧全大局。
五、自治幹部選拔程序
(一)學務處提供資料。
(二)由班導師選拔。
(三)由班級同學提名推選。
(四)各班班級幹部選出後,將名冊彙整,送學務處核定發布。
(五)糾察學生由班級導師或同學共同提名推選。
(六)社團幹部由指導老師加倍提名,社員推選。
六、自治幹部訓練:
(一)各種自治幹部的性質與職責大不相同,故訓練計畫依狀況分別訂定實施。
(二)訓練時間:學校開學時,擇定適當時間實施。
(三)訓練地點:體育館及相關處室。
(四)講習事項及要求
1、學校規定事項(集會規定,請假規定)。
2、值星班長(輪值之作業規定)。
3、生活教育之推行概況。
4、服儀檢查程序及實施要領。
5、協助導師,教官推行學校規定執行事項。
6、各級幹部職責。
7、其他。
七、幹部之運用:
(一)編組:各年級班長輪流值星,編成值星小組(一、二、三年級班長各一),高年級班長為小組長,協助教官實施校內生活輔導。
(二)學生值星小組,由值星教官負責督導推行值星任務。
(三)各年級值星班長應經常與本年級各班長保持聯繫及協調事宜,如發現問題,即報請值星教官處理。
(四)每周三中午休息時間,召集班級幹部座談,以檢討本周工作得失及任務推展,由值星教官主持,學務人員及教官列席。
(五)糾察幹部:由糾察隊長負責召集及任務之交代,值星教官負責督導,並由每週糾察隊長召集本週及次週糾察工作之交代及座談,視需要可與班級幹部合併舉行以
利工作之推行。
八、值星幹部之職責:
(一)值星班長:
1、輪值班長每日於早上七時二十分前及放學後到學務處,由值星教官負責協調及任務執行事項。
2、每日評定生活教育競賽成績,經電子計算處理於次日早上七時三十分前將資料呈值星教官核定後公佈。
3、早上於七時三十分前巡查校區各班清潔及秩序狀況,中午巡視各班午休秩序,升旗(含集會)及放學後清潔狀況,以作評分依據。
4、若發現偶發事件,應即向學務處報告處理。
5、值星班長如有事,應事先請表列同學代理。
(二)糾察隊長:
1、糾察隊長下轄若干小組每日督導所屬糾察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執行任務。
2、輪值糾察,一律配戴臂章及每日評分單以示負責。
3、維護路隊秩序及交通安全。
4、如發現同學違反校外規定,有損校譽者,應立即報告。
5、校內糾察擔任升、降旗、早修、午休及校區巡察,若遇偶發事件速向學務處(教官室)報告。
九、班級幹部職責:
(一)班長:
1、承上啟下、處理班級事務,為全班領導之核心。
2、領導全班起帶頭示範,轉移風氣。
3、擔任值星班長,評定生活競賽成績。
4、協調班級各股長強化團隊精神。
5、檢查服裝儀容,做到全班整潔一致。
(二)副班長:
1、協助班長完成交付任務。
2、專責記載教室日誌,並按時送導師呈閱。
3、班長因事主動代理班長職務。
(三)風紀股長:
1、維護全班秩序,做到公正、公平原則。
2、負責升旗(集會)午睡及上課之人數清查點名。
3、每日按時領取(交回)點名冊。
(四)衛生股長:
1、負責班級內掃區域清潔工作,並協助衛保組及健康中心,衛生保健及健康促進工作之執行。
2、每天打掃時間及假日後早上七點二十分前督導責任地區清潔狀況。
3、協助放學後巡視教室內外環境處理。
4、參與整潔競賽評分。
(五)事務股長:
1、班費之收支經班會通過始可動用,但須導師簽證學務主任核可方可提用。
2、按時收繳各種車月票(如未收齊當即可存實習銀行)。
3、動用班費應按時公佈帳目。
(六)體育股長:
1、編排體育活動及上課借還器材規定。
2、各類班際活動賽之規劃。
(七)服務股長:
1、第一節下課後至學務處領取報章書刊。
2、班級接受服務性勞動時實施工作分配。
3、服務班上其他事項。
(八)圖資股長:
1、負責班級團體圖書借閱及歸還。
2、管理班級教室專用電腦。
(九)輔導股長:
1、「心晴簿」的繳交與保管。
2、積極關懷班上同學狀況與問題,主動告知導師或輔導室。
(十)環保股長:
1、負責外掃區域及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工作。
2、協助衛生股長維護校區整理。
3、協助衛保組衛生保健工作及環境教育推動
4、參與整潔競賽評分。
(十一)合作股長:
1、推展合作業務。
2、定期參加合作會議。
(十二)實習股長:
1、協助推展實習處各項檢定事務。
(十三)設備股長:
1、協助班上資訊器材、裝備清點調借。
(十四)班代:
1、協助班上事務。
十、自治幹部考核與獎懲:
(一)考核:
1、班導師、指定導師、輔導教官、及有關人員凡與自治幹部有任務上之關係者,均應提出平時考核資料。
2、對特定之工作由指導老師或教官提出考核資料。
3、所有考核資料均送學務處統一彙整。
(二)獎懲:
1、時機:有時效性者於任務完成後及時辦理,一般性者,於期末綜合檢討辦理。
2、獎勵:按考核資料績優事項,依學生獎懲實施要點,分別建議獎勵或頒發獎狀獎品。
3、懲罰:按考核不良的事項,依學生獎懲實施要點,分別建議記警告、記過或愛校服務等其他適當的處分。
4.所有糾察同學核予志工時數需由各組組長與大隊長簽核每日執行工作(簽到簿)並實施紀錄備查,始可核予服務時數。
十一、幹部的考核,由前述第十之(一)項內所述之考核人員提供資料於學期末之前兩週完成評定獎懲。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檢討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