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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標準

學生身分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以後

 

及格

補考

及格

補考

及格

補考

一般生

60

40

60

40

60

40

依各種升學優待辦法入學之原住民學生、重大災害地區學生、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退伍軍人、僑生、蒙藏學生、外國學生、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及基於人道考量、國際援助或其他特殊身分經專案核定安置之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排名

適性輔導安置學生-排名

40

30

50

40

60

40

依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升學輔導辦法規定入學之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及申請入學體育生

40

30

40

30

50

40

依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規定入學之國民中學之學生

50

40

50

40

60

40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結果為疑似特教生/非特教生之學生:。

依據其入學管道身份之學業成績評量方式辦理

身心障礙學生(不排名)

適性輔導安置學生(不排名)

依特殊教育法第二十八條所訂個別化教育計劃之評量方式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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