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學生以活動辦理名義向外尋求募款贊助,活動組說明如下:
1.依照法規募款只能以公益目的,因此社團的課外活動只能尋求企業贊助,
可參照勸募說明。2.社團的課外活動皆由學生自由參加。
學生幹部或社團雖得以請求社員協助社團活動的贊助事宜,但是不得具有具強制性。
因此社團不得規定要求社員個人負責贊助金額。社員也得以有權決定是否加以協助。
由於本校學生皆未成年,因此所有社團贊助事宜都需要有社團指導老師親自督導,
並需要經由活動組向校方申請許可方可進行,以利校方進行課外活動輔導及指導事宜。
募款贊助流程:
至少於活動辦理日期前14天提出所需費用申請。
社團填寫募款贊助申請表(點選下載)給課外活動組→
申請通過後後,課外活動組申請學校用印公文(校級公文用印約2~3週)→
社團持本校核印公文才得以向企業募資贊助,
獲得款項後須開立有社團印章及社師簽名收據(需依照募款贊助申請表所附之收據)
以免日後爭議。
活動組強烈推薦下面補助社團活動經費的管道,以免去社團尋求企業贊助之繁瑣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