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爭議,社費使用及收取,須依循下列原則:
1.當年度的社費收取需經由以下步驟:
a.每學年度幹部交接後,
由新任幹部及指導社師開會後,
將社費決議紀錄(點選下載範本)在每年七月底前,
回報給活動組(點選上傳) ,以便公告在選社系統中,
供同學選社參考。
逾期將無法在選社系統列出社費,
不得在開社時收取社費。
b.開學後,各社團需製作給家長的收費通知書
供活動組審核。
通過後,經活動組核章後的收費通知書拍照上傳
備查(點選上傳)。
c.幹部及社師需在第一次社課時,再次對社團說明
社費的收取及用途,並發放活動組審核過的
收費通知書供作社員及家長繳納社費的依據。
d.若對社費繳交有所考量的同學,可考慮僅選擇
無需繳交社費的社團。
加退選後留社的社員,視同接受社費的收取,
第二次社課開始後就有義務繳交社費,不得拒絕。
e.日後社團若需加收社費,則需要在社課中召開
社費加收會議,需有2/3社員出席並得到半數以
上的社員同意,方可加收社費。
舉例:
全社32人,則需有社師及21名社員在場,
同意票需至少16票。
並且需要有社費加收會議紀錄(點選下載範本)
在決議後上傳備查(點選上傳) 。
2.退費原則:
a.社員因參加比賽或校外參訪、休學或畢業提早離社,
在家自學或重大傷病假長達一個月以上在家休養,
以公假單或簽呈為憑,得依行事曆在校社團課次數
依照比例多退少補。
b.社團課為正式課程,若非上述所列情事,不得因其他
理由影響社課的參加。在校內處室以各種事務為由請
假者,視同自行放棄社費使用權益,不得要求當此次
社課退費。
3.社團乃為學生自主彈性課程,因此社費的收取及使用由
學生幹部與社團指導老師共同管理,並且師生皆需簽名
確認,以昭公信。
4.每屆幹部在卸任前須在粉絲頁公告以下兩項內容,
以昭公信,並提供公告在粉絲公告連結給活動組備查。
a.當屆的收支明細(點選下載)
b.剩餘社費處置方式(若社費餘額為零,則免以下流程)
全部社員線上/實體開會決議來處置剩餘的社費。
處置的方法有以下建議:
(1)依人均將社費退回給社員
(2)另作他用,如留給下屆社團使用,
或是以社團名義捐助給弱勢團體
幹部若卸任前無法完成上述流程,
代表社團幹部運作有所缺失,
會因此延緩甚至於停止下屆社團
開社的進度,請特別留意。
5.活動組職於在確認各社團社費的收取及使用上皆經過
社員及社師的共同協議,並符合社員們共同的利益,
並留存社收支備查。若社團無法提供上述備查紀錄,
將暫停收取下年度的社費。若在社費的使用上有任何
疑義,社員可向社團幹部及指導老師提出。
仍有爭議,可向活動組提出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