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爭議,社費使用及收取,須依循下列原則:
1.當年度的社費收取需經由以下步驟:
a.每學年度幹部交接後,
由新任幹部及指導社師開會後,
將開會紀錄(點選下載範本)在新學年度新生訓練前,
回報活動組,以便公告在選社系統中,
供同學選社參考。
逾期將不及在選社系統列出,
不得在開社時收取社費。
b.製作各社之收費通知書(點選下載範本),
供活動組審核,通過後請上傳備查。
c.社團在第一次社課時再次對社團說明社費的收取,
並發放審核過的收費通知書供作社員留社於否的
參考。
d.加退選後留社的社員視同接受社費的收取,
有義務繳交社費,不得拒絕。
e.日後社團若需加收社費,則需要在社課中召開
社費加收會議,需有2/3社員出席並得到半數以
上的社員同意,方可加收社費。
舉例:
全社32人,則需有社師及21名社員在場,
同意票需至少16票。
社費加收會議紀錄(點選下載範本)
需在會後上傳備查 。
2.退費原則:
a.社員因參加比賽或校外參訪、休學或畢業提早離社,
在家自學或重大傷病假長達一個月以上在家休養,
以公假單或簽呈為憑,得依行事曆在校社團課次數
依照比例多退少補。
b.社團課為正式課程,若非上述所列情事,不得因其他
理由影響社課的參加。在校內處室以各種事務為由請
假者,視同自行放棄社費使用權益,不得要求當此次
社課退費。
3.社團乃為學生自主彈性課程,因此社費的收取及使用由
學生幹部與社團指導老師共同管理,並且師生皆需簽名
確認,以昭公信。
4.每屆幹部在卸任前須在粉絲頁公告以下兩項,以昭公信:
a.當屆的收支明細
b.剩餘社費處置會議(人均退回或是另作他用)
並提供連結給活動組備查。
5.活動組職於在審核社費的收取及使用上皆經過社員及社
師的共同協議,需符合社員們共同的利益,並留存社收
支備查。若社團無法提供上述備查紀錄,將暫停收取下
年度的社費。若在社費的使用上有任何疑義,社員可向
社團幹部及指導老師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