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象:參與者為中華民國設有戶籍之高中職應屆畢(肄)業生(申請截止日前未滿18歲者需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但畢業當學年度就讀「產學攜手合作計畫」者,不得申請本方案。
二、計畫內容:可規劃單一或結合數種體驗學習類型,可包含
(1)職場體驗 (2)志願服務 (3)壯遊探索 (4)達人見習 (5)創業見習
(6)社區見習 (7)其他類型
三、方案期程:2年
四、申請日期:114年11月1日至115年2月28日止
五、申請方式:至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網站,採線上報名,點擊連結
六、申請操作手冊:點我下載
七、歡迎對方案有興趣或想了解的學生,可以向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諮詢 (02)7736-5422
八、相關檔案
九、相關連結
